郑州慈善志愿者管理办法

2015-06-16

    为进一步加强郑州慈善志愿者队伍的管理、推进志愿服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运行,本会特制定《郑州慈善志愿者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管理办法》),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一、宗旨
    “郑州慈善志愿者”(以下简称志愿者)是本会注册志愿者的统一称号,其服务对象主要是我市社会各界需要帮助的人。志愿者遵循“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宗旨,志愿贡献个人的时间及智力,在不为任何报酬的情况下,为改善社会服务、促进社会进步而提供服务。
    二、原则
    1.自觉自愿,量力而行:所有志愿者秉承自觉自愿的原则加入“郑州慈善志愿者”队伍,根据自己的时间、智力奉献志愿服务。
    2.无偿奉献、持之以恒:郑州慈善志愿者在本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郑州慈善总会章程》和本《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各种无偿慈善公益服务活动,志愿服务要做到经常化、长期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志愿者注册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年满十八周岁,热心慈善公益事业,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具有较强团队精神、奉献精神和合作意识的公民(十八周岁以下可以跟随监护人或在有组织情况下参加志愿服务)。
    2.具备参加志愿者服务的身体、能力素质,经过注册、登记,自愿参加志愿服务工作。
    3.承认《郑州慈善总会章程》、《郑州慈善志愿者队伍章程》及本《管理办法》。
    4.每年至少参加20小时志愿服务工作。
    四、志愿者的权利
    1.经许可后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2.接受与志愿服务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3.对志愿服务活动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
    4.志愿者在志愿服务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可以请求组织(郑州慈善总会及郑州慈善志愿者工作站)帮助。
    5.有选择与个人技能和兴趣相符的服务内容的权利。
    6.自身有志愿服务需求时优先获得志愿服务。
    7.自愿参加,自愿退出的权利。
    8.法律、法规及本《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权利。
    五、志愿者的义务
    1.在法律、法规及本《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2.遵守《郑州慈善总会章程》、《郑州慈善志愿者队伍章程》本《管理办法》的规定。
    3.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募捐、救助、帮扶等各项慈善公益活动。
    4.完成本会安排的服务工作和任务。
    5.维护郑州慈善志愿者的声誉和形象,保证服务质量,不得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或变相收取报酬。
    6.未经本会同意,不得以 “郑州慈善总会”或“郑州慈善志愿者”的名义开展或参与违反志愿服务原则的活动。
    六、志愿者注册方式
    志愿从事义务服务的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和团体都可以到本会社会工作部或郑州慈善志愿者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注册登记成为郑州慈善志愿者。本会及工作站将详细记录志愿者每次服务的时间、地点、内容及捐赠物资的信息。
    志愿者注册采取书面注册的方式,直接报名登记。团体志愿者须以团体为单位统一报名后,个人分别注册登记:
    1.个人凭身份证或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到本会及工作站填写注册登记表,同时递交本人一寸证件照二张。
    2.团体需统一领取团体志愿者和个人志愿者注册登记表,填写后由团体负责人统一交回本会及工作站。
    3.经审核后,向合格的志愿者颁发郑州慈善志愿者证书、胸贴、手册和服务记录卡。
    4.编入郑州慈善志愿者数据库档案。
    七、志愿者分类
    申请加入郑州慈善志愿者队伍的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和团体可依据自身专业、特长报名不同种类慈善志愿者,以便更有针对性的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1.一般志愿者(交通劝导、文明劝导、环境卫生清理、活动宣传、资料发放等)。
    2.技术志愿者(理发、家电维修、视力检测及保养、电脑培训、汽车服务等)。
    3.文化志愿者(舞蹈、器乐、京剧、合唱等)。
    4.专业志愿者(法律咨询、教育培训、义诊等)。
    八、志愿服务领域
    1.本会及工作站开展的慈善公益活动;
    2.本会及工作站范围内的扶贫济困活动。
    九、志愿者管理
    1.本会及各工作站负责志愿者的管理和培训,并努力实现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将志愿服务的理念、知识广泛普及宣传,以提升志愿者的个人综合素质和社会的整体风气。
    2.志愿者档案管理包括志愿者登记表、编号、郑州慈善志愿者证书、胸贴、服务记录卡等。“郑州慈善志愿者胸贴”是志愿者每次服务必配的标志物。
    3.志愿者参加入会培训后,统一发放郑州慈善志愿者证书和服务记录卡,由个人保存。
    4.郑州慈善志愿者服务记录卡由本会统一印制,志愿者每次服务后本人填写记录并交服务召集人签名,团体志愿者在每次服务后由活动负责人填写。
    5.志愿者于每年7月上交郑州慈善志愿者记录卡,统计去年7月至当年6月的服务时间,并换发新年度的记录卡。
    十、志愿者培训
    1.入会培训:
    目的:让每名志愿者了解《郑州慈善总会章程》、《郑州慈善志愿者队伍章程》、本《管理办法》及慈善项目,全面了解志愿者的基础知识和“郑州慈善志愿者”的价值。
    个人或团体志愿者完成注册登记手续、领取郑州慈善志愿者证书后,当月需参加入会培训。培训地点在本会社会工作部及各工作站。
    2.服务技能培训:
    目的:增进志愿者的事前服务认识,不断提高、完善志愿者的服务水平。
    本会和各工作站将持续开展“慈善大讲堂”志愿者培训系列活动,志愿者根据个人特长和服务项目自行选择服务技能培训。
    十一、志愿者服务流程
    1.郑州慈善志愿者在注册登记并参加培训后,主要采取自选或团体安排双向协调的方式参与服务。服务人数以服务活动所需人数为限,服务内容以服务对象要求为准。团体志愿者可经申报后自主开展志愿服务或统一参与郑州慈善总会的志愿活动。
    2.志愿者可选择参与本会对外发布的志愿服务活动,也可选择就近工作站发布的志愿服务活动。
    3.志愿者服务的五大环节:招募志愿者——征集服务对象——选派志愿者——开展服务——服务评估。
    4.参加服务的志愿者需准时到达集合地点。
    5.一律实行持证服务制度。
    6.如因特殊情况,临时不能准时参加服务,需提前通知活动负责人。
    十二、志愿者星级认定
    郑州慈善志愿者志愿服务记录形式采取星级认定制度:
    1.个人志愿者:
    年度志愿服务时间48—95小时,确定为“一星”级志愿者。
    年度志愿服务时间96—155小时,确定为“二星”级志愿者。
    年度志愿服务时间156—259小时,确定为“三星”级志愿者。
    年度志愿服务时间260—364小时,确定为“四星”级志愿者。
    年度志愿服务时间达365小时及以上,并在志愿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先进个人,确定为“五星”级志愿者。
    2.团体志愿队伍:
    年度志愿服务次数3—5次,确定为“一星”级志愿队伍。
    年度志愿服务次数6—8次,确定为“二星”级志愿队伍。
    年度志愿服务次数9—11次,确定为“三星”级志愿队伍。
    年度志愿服务次数12—14次,确定为“四星”级志愿队伍。
    年度志愿服务次数达15次及以上,并在志愿活动中贡献突出、社会影响力大的先进集体,确定为“五星”级志愿队伍。
    十三、表彰奖励
    1.所有星级志愿者由本会授予荣誉证书、并在网站公示表彰。
    2.星级志愿者每年评选一次,主要依据郑州慈善志愿者服务记录卡及服务对象的评语。
    3.本会每年开展市级志愿者表彰奖励会,对优秀慈善志愿者进行表彰奖励。
    4.本会可推荐优秀个人和团体志愿者参加其他相关的评选表彰。
    十四、处罚
    凡违反本《管理办法》,有损本会或“郑州慈善志愿者”名誉的志愿者将被取消其志愿者资格。具体如下:
    1.借用本会或“郑州慈善志愿者”名义,进行盈利活动。
    2.服务时不佩戴“郑州慈善志愿者胸贴”或佩戴胸贴做非志愿者服务事情。
    3.由于没有良好的与受服务者进行沟通,发生纠纷等。
    4.对受服务者态度恶劣、言语不文明、甚至索要报酬。
    5.其他有损“郑州慈善志愿者”形象的行为。
    十五、其他
    1.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发生法律纠纷,法律责任自负,本会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
    2.本《管理办法》相关事宜的修改、变更、解释权归本会所有。 

 

我要捐款我要求助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