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慈善志愿者工作站管理办法

2015-06-16

    为进一步推进郑州慈善志愿者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在规范管理、募集善款、扶贫济困、慈善文化宣传等方面的作用,郑州慈善总会在我市各慈善志愿者工作站设立慈善基金、“爱心银行”以及优秀慈善志愿者工作站及工作者表彰奖励制度。现就工作站管理、慈善基金及“爱心银行”运行、优秀慈善志愿者工作站及工作者表彰奖励等相关事宜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郑州慈善志愿者工作站
    (一) 宗旨
    郑州慈善志愿者工作站本着“以人为本,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的宗旨,遵循“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理念,以“社会所需、志愿者所能”为工作原则,组织郑州慈善志愿者为我市各界困难人群及社会需要帮助的人提供服务,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募捐和社会帮扶救助活动的基层慈善组织。
    (二) 原则
    1.规范管理:郑州慈善志愿者工作站接受本会的领导,按照《郑州慈善总会章程》和《郑州慈善志愿者工作站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慈善志愿服务活动。
    2.公开透明:工作站开展的所有慈善志愿活动,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向站内志愿者及社会大众公开活动开展情况。
    (三) 组织架构
    1.本会下设郑州慈善志愿者工作总站(以下简称总站),各工作站接受本会及总站直接领导。
    2.每个工作站设站长一名,由站长聘任副站长若干名,站长全面负责本站工作,开展各项志愿服务活动,副站长协调具体工作;站长由本会与拟设工作站协商确认,也可由本站志愿者推荐担任。
    3.工作站设秘书一名,在站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上下联络和工作站活动记录。
    4.工作站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和实际需要,可适当组织、成立若干志愿者服务队或小组,有效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四) 职能
    1.负责教育本站志愿者树立“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理念,开展以“社会所需,志愿者所能”的助老、助孤、助残、助医、助困、助学等慈善志愿服务活动。认真做好志愿者思想教育工作,不断提升志愿者整体素质。
    2.掌握本站辖区内弱势群体的基本情况,建立服务对象档案,发挥志愿者业务特长,采取有效服务措施开展规律性、针对性的慈善帮扶救助活动。
    3.组织志愿者开展慈善文化宣传活动,营造社会慈善氛围,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激励更多人参与慈善活动。
    4.组织志愿者开展经常性捐赠活动,采取多种渠道募集慈善款物,积累慈善资金和物资。
    5.负责站内志愿者的招募、管理和培训工作。明确招募对象和任务,公布志愿服务活动的要求、人数需求和服务内容等,并对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作必要的告知和说明。建立健全站务活动档案,主要包括:志愿者登记表、志愿者服务记录、志愿活动手册、活动总结、活动影音资料和站务工作安排明细等。定期对志愿者开展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
    6.负责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有效对接。
    7.与总站对接,认真做好信息情况通报和交流工作,做好季度、年度工作总结,做好志愿者的星级认定和表彰奖励工作。
    (五) 其他
    1.所有出现“本会”及“郑州慈善志愿者工作站”相关字样的各种宣传资料,由郑州慈善总会确认后方可向社会发布。凡违反本《管理办法》,有损“本会”及“郑州慈善志愿者工作站”名誉的工作站将被撤销其工作站资格,具体如下:
    (1)借用“本会”及“郑州慈善志愿者工作站”名义,进行盈利活动。
    (2)由于没有良好的与受服务者进行沟通,发生纠纷等。
    (3)工作站开展活动时,志愿者对受服务者态度恶劣、言语不文明、甚至索要报酬等。
    (4)其他有损“郑州慈善志愿者工作站”形象的行为。
    如有以上行为的工作站,取消表彰奖励资格,严重违反者终止工作站运行资格,并收回奖励资金等。
    2.工作站在开展活动过程中发生法律纠纷,法律责任自负。对本会造成名誉损害的,本会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郑州慈善志愿者工作站慈善基金
    (一) 宗旨
    郑州慈善志愿者工作站慈善基金(以下简称慈善基金)本着“为各工作站开展慈善活动提供资金支持,畅通社会各界参与慈善和社会救助的渠道”为宗旨开展工作。
    (二) 原则
    1.谁募集,谁使用:本会是具有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授权其所建立的各工作站面向社会开展募捐活动,所募资金由各工作站自行开展与本会宗旨业务范围相一致的各类慈善活动。
    2.规范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郑州慈善总会章程》和本《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3.公开透明: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公开慈善资源的募集、管理和使用情况。
    (三) 来源
    1.社区居民、工作站所辖的单位或员工、志愿者及其他爱心人士的捐款。
    2.各社区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商户的捐款。
    3.典型人物事件经本会发起批准,为扩大影响力开展的公益众筹活动所募捐款。
    4.本会支持的资金。
    (四) 使用范围
    慈善基金将全部用于本工作站开展慈善活动。具体包括:
    1.本工作站范围内的扶贫救困活动。
    2.本工作站慈善工作的基础设施、设备建设。
    3.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经费及学习培训费用。
    4.本工作站开展慈善活动需购买的办公设施设备、图书资料、办公用品、交通费用、通讯费用等。
    5.对业绩突出的工作人员或志愿者的奖励。
    (五) 资金匹配
    本会对积极筹建慈善基金的工作站给予资金匹配的支持:
    1.各工作站所募非定向慈善基金,根据募集资金的额度,按10%的资金匹配。
    2.各工作站所募定向慈善基金,根据募集资金的额度,按3%的资金匹配。
    3.匹配资金与各工作站慈善基金共同按照慈善基金使用范围运作,不得挪用。
    4.工作站慈善基金每季度对账一次,本会进行资金匹配。
    (六) 管理措施:
    1.基金统一命名为“郑州慈善总会XXX慈善志愿者工作站慈善基金”(本会社会工作部逐一编号建档)。
    2.所有募集的资金必须注入本会账户(户名:郑州慈善总会 账号:905540120109024760 开户行:郑州银行桐柏路支行),并注明工作站名称,本会统一开具捐款票据并颁发捐赠证书。
    3.本会对各个基金进行专门财务、账务管理。
    4.本会将根据各个基金的运行情况,在我市各大主流媒体开展宣传推介活动。
    5.各工作站可依据所在区域内企业、商户开展冠名基金的劝募,或面向居民依据节假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募捐活动,本会将提供技术支持(派专业技术人员、志愿者等)和设施设备支持(募捐箱、车辆等)。
    6.各工作站使用基金应向本会提供书面申请(写明事由并加盖公章)、受助人相关材料(身份证、诊断证明或其他致困事由材料)、活动费用或办公费用提供相关发票及清单。材料审核无误后,五个工作日内拨付善款。
    7.各工作站应及时把募集善款汇交本会,零星小额款项每个月汇交一次。
    8.各工作站每个月应把募集善款情况和开展慈善活动支出情况在工作站显著位置进行公示,使社区居民、志愿者、捐款人员能够了解基金运营情况。
    9.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工作站慈善基金,一旦发现超出使用范围的支出情况,终止工作站运行资格。
    10.社会工作部每月汇总整理各基金运营情况,并报本会秘书处。
    三、郑州慈善志愿者工作站“爱心银行”
    (一) 宗旨
    郑州慈善志愿者工作站“爱心银行”(以下简称“爱心银行”)是以郑州慈善志愿者注册“爱心银行”爱心储户的方式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并以服务级别、服务时间及社会影响力三个方面为标准,对志愿者志愿服务设置不同分数等级进行相应积分管理的系统。目的是为了更好的调动广大市民、商户、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参与志愿活动的积极性。
    (二) 原则
    1.自觉自愿:所有志愿者注册成为爱心储户,秉承自觉自愿原则,可根据自己的时间、智力奉献志愿服务,并累计积分。
    2.规范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郑州慈善总会章程》和本《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3.公开透明:“爱心银行”设公众监督委员会,确保运行的公开、透明。
    (三) “爱心银行”积分标准
    “爱心银行”积分标准依据不同志愿者分类(志愿者分类参照《郑州慈善志愿者管理办法》)进行相应积分管理:
    1.一般志愿者,每1小时志愿服务或捐赠价值50元物资累计1个爱心积分(物资兑换积分的方式详见捐赠物品积分标准)。
    2.技术志愿者,每1小时志愿服务累计2个爱心积分。
    3.文化志愿者,每1小时志愿服务累计2个爱心积分。
    4.专业志愿者,每1小时志愿服务累计3个爱心积分。
    5.贡献突出、有较强社会影响力的志愿者,在应计爱心积分的基础上,额外奖励5个爱心积分。
    (四) 监督形式
    工作站“爱心银行”以社区代表(社区工作站)、慈善志愿者工作站代表、市民代表、团体志愿者队伍代表、爱心储户代表组成“爱心银行”公众监督委员会,委员会每季度一次以委员会会议决议形式对爱心储户志愿者的捐赠物资、志愿服务时间、质量等进行认定、积分,管理员及时将捐赠信息、认定结果提交慈善志愿者工作总站,由本会统一管理并发布在官方网站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篡改积分情况,不得挪用捐赠物资,一旦发现错报或虚假情况,取消郑州慈善志愿者资格和积分。
    (五) “爱心银行”物资捐赠要求
    有条件的工作站“爱心银行”设置捐赠资源库,可接受以下捐赠物品:
    1.儿童用品,如学步车(干净、零件完好、七成新以上)。
    2.儿童玩具,如毛绒玩具、电动玩具等(干净、零件完好、七成新以上)。
    3.家用小电器,如热水壶、取暖器等(未损坏,七成新以上)。
    4.文具类(全新,未使用)。
    5.家用饰品、装饰品(干净、九成新)。
    6.电子产品,如耳机、U盘等(干净、七成新)。
    7.家电、健身器材(干净、七成新)。
    8.图书(干净、八成新)。
    (六) 捐赠物品评估、积分标准
    1.捐赠物品价格=物品市场价格-物品市场价格÷预计使用年限(月数)×已使用年限(月数)。
    2.50元物资 = 1个爱心积分;例如:物资价值10元的,则捐赠物品积分=10÷50=0.2分;物资价值为20元的,则捐赠物品积分=20÷50=0.4分,按照上述规律依次类推。
    3.50元现金 = 1个爱心积分。
    4.监督委员会每季度一次以委员会会议决议形式对“爱心银行”捐赠物资进行认定、估值。
    5.积分情况及捐赠物资信息由工作站管理员负责记录、整理、保管,及时将相关信息提交志愿者工作总站。
    四、优秀慈善志愿者工作站及工作者表彰奖励制度
    本会每年开展“郑州慈善志愿者工作表彰会”,针对本年度各工作站开展志愿活动数量与质量、工作站管理、慈善基金及“爱心银行”运行情况等相关慈善工作成果进行表彰,具体如下:
    (一) 奖项设置
    “优秀慈善志愿者工作站”一等奖3名,奖金各10000元。
    “优秀慈善志愿者工作站”二等奖6名,奖金各5000元。
    “优秀慈善志愿者工作站”三等奖10名,奖金各2000元。
    “优秀慈善志愿者工作者”20名,奖金各1000元。
    (二) 评选依据:
    年度优秀工作站及工作者依据如下标准进行表彰奖励:
    1.发挥工作站机构作用明显,志愿者队伍建设正规有序,注册志愿者的档案整理完整;工作站场地、设备等的配置完善。
    2.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成效突出,具有良好的社会反响;活动文字及图片记录及时、完整、准确。
    3.开展志愿活动时,志愿者要统一着装,佩戴“郑州慈善志愿者”标识,携带“郑州慈善志愿者”条幅(胸贴或队旗)、相关口号等,所有宣传都加入“郑州慈善志愿者工作站”字样,体现鲜明工作站特征。
    4.注重对志愿者的培训和管理。
    5.注重打造特色志愿服务,对改进我市志愿服务体系产生积极社会影响。
    6.积极参与郑州慈善志愿者工作总站各项活动。
    7.积极开展慈善基金相关募捐活动,积极推广“爱心银行”运行,成效显著。
    (三) 管理措施
    1.提交材料:工作站将每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文字材料及图片的电子版及时提交郑州慈善总会社会工作部邮箱zzcszhsgb@163.com。要求:文字材料按《郑州慈善志愿者工作站志愿活动申报表》(详见附件)真实、完整填写;图片至少4张,清晰、且能反应主体志愿者人群及受益人群面貌。
    2.年度优秀工作站及工作者根据评选依据及综合工作成绩等内容由郑州慈善总会组成慈善志愿者工作站考核小组评选、表彰。工作站及工作者需申报自身事迹简述、相关志愿活动文字及照片材料等,经评选后进行表彰。、
    本《管理办法》相关事宜的修改、变更、解释权归本会所有。 

郑州慈善志愿者工作站志愿活动申报表.doc
文件类型: .doc f482610110d8cbd14a43ba62258b75ba.doc (20.50 KB)
我要捐款我要求助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