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社会捐赠款物使用的6号公告
郑州慈善总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社会捐赠款物使用的公告
(第6号)
根据《慈善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按照捐赠单位和个人意向,结合郑州市防控疫情相关单位提供的信息,我会已向社会发布5个公告,使用善款4841.791569万元,物资价值1397.687518万元。现将我会使用社会捐赠款第六批150.84万元、物资价值131.025万元情况,即第6号公告如下。
1、支持郑州市疫情防控购买所需物资保障使用50万元,支持县区疫情防控100万元,合计150万元。
受赠使用单位 | 拨付金额(万元) |
为我市一线疫情防控人员采购一次性医用口罩等物资 | 50 |
二七区慈善总会 | 100 |
2、根据捐赠人意愿定向使用社会捐赠款0.84万元。
受赠使用单位 | 拨付金额(万元) |
经开区慈善总会 | 0.34 |
武汉市慈善总会 | 0.5 |
3、根据捐赠人定向和社会需求使用物资价值131.025万元。
受赠使用单位 | 物资数量 | 价值(万元) |
河南(中汇)心血管病医院 | 医用一次性口罩2500只 | 1.125 |
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等12家医院 | 好想你产品清菲菲1008箱 | 120 |
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 LED护眼台灯300台 | 7.2 |
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 白茅根(30克)1500袋、黄芪(10克)1500袋、甘草(10克)1500袋、桔梗(10克)1500袋、芦根(15克)3000袋 | 2.7 |
上述资金和物资务必须尽快全部用于防控疫情工作,不得挪用、留滞、转借等。否则,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我会将依法依规依程序公开透明使用社会捐赠款物,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郑州慈善总会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