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届 “郑州慈善大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慈善总会,郑东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航空港区民政部门,各慈善机构、社会公益组织:
近年来,在郑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的慈善事业取得了辉煌成绩,在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保障体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支持发展慈善事业”精神,弘扬和表彰社会各界奉献爱心、回报社会的崇高义举,激励更多的爱心人士和企业投身慈善事业,从而推动郑州慈善事业更好更快的发展,经研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二届“郑州慈善大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中共郑州市委宣传部、郑州市民政局、郑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郑州慈善总会。
(二)组委会:
主 任:王 哲 中共郑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执 行 主 任:武国瑞 郑州慈善总会会长
副 主 任:谢霜云 郑州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
常绪东 中共郑州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徐西平 郑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李建民 郑州慈善总会常务副会长
办公室主任:王万民 郑州市民政局副局长、郑州慈善总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
办公室副主任:张淑云 郑州华联商厦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郑州慈善总会监事会主席
王合生 郑州慈善总会副秘书长
周培功 郑州慈善总会副秘书长
靳 骞 郑州慈善总会副秘书长
(三)评委会:
由各主办单位、新闻媒体、知名学者和郑州慈善总会监事会组成。
二、奖项设置
1.爱心个人10名。
2.爱心单位10个。
3.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10个。
4.根据报名情况每个奖项设置提名奖若干。
三、评选范围及标准
(一)评选范围:
1.2012年1月至2013年12月期间积极参与“郑州慈善日”活动,热心公益慈善事业、为郑州市慈善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
2.在赈灾、扶老、助残、助学、助孤、助困等方面事迹突出,产生良好社会反响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和慈善项目。
(二)评选标准:
1.基本依据和标准:
(1)爱心个人、爱心单位:主要依据企业或个人年度捐赠款物数额,参考企业或个人资产规模、纳税情况、多年履行社会责任以及参与志愿者活动等情况;
(2)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主要综合考虑项目的实施时间、项目覆盖人群、资金规模、社会影响及其社会示范性、感召力和推广性。
2.权衡依据及标准:
(1)影响力:候选者通过自身的款物捐赠,对推动慈善事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具有示范作用。
(2)持续性:候选者多年参与慈善事业,通过自身良好的示范作用和影响,不仅带动某一领域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还形成可持续发展的局面。
(3)创新性:候选者勇于开拓慈善服务新领域,慈善行为、慈善方法、以及管理模式具备创新精神,利于媒体传播与社会推广。
(4)公信力:候选者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既包括个人和企业实实在在兑现捐赠承诺,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信誉良好;也包括慈善组织资金筹集和项目运作透明、公开,尊重受益人,实际效果贴近目标。
四、评选流程
(一)推荐和申报:
由各县(市、区)民政局、慈善总会、郑州慈善总会各部门及会员单位推荐或自荐候选表彰对象,原则上每单位推荐个人、集体和慈善项目均不超过1个且同一候选单位不得同时推荐个人、集体、慈善项目三个奖项。
(二)提交材料:
通过郑州慈善网(www.zzcf.cn)下载推荐表,按规定填写后,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于2013年11月31日前送至组委会办公室(地址:郑州市航海西路郑州市老年公寓后楼五楼),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组委会邮箱zzcsdj@163.com。
(三)评选拟选名单:
组委会、评委会根据推荐情况,初步确定拟选名单。拟选单位、个人及慈善项目可提供5-10分钟的短片、照片和文字资料,组委会将把拟选个人、集体和慈善项目情况在媒体、郑州慈善网公布。
(四)评委会成员投票:
评委会成员对拟选名单进行分组评议、投票,并召开全体会议,综合相关情况,确定拟表彰名单进行网上投票。
(五)审定:
将拟表彰名单报小组委员会会议审议,做为第二届“郑州慈善大奖”表彰对象。
(六)颁奖:
评选结束后,举行第二届“郑州慈善大奖”颁奖活动。
五、其它
本次活动是一项公益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中共郑州市委宣传部 郑州市民政局
郑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郑州慈善总会
201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