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牵手工程”阳光助学活动动员会

马新辉2013-07-05

   一年一度的高考已经结束,寒窗苦读的莘莘学子即将步入大学校门,开始人生极为重要的一段旅程,但是有很多孩子却因家庭困难不得不放弃读大学的机会。因此,为圆困难大学新生求学之梦,郑州慈善总会、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将于7月上旬至8月中旬开展2013年“牵手工程”阳光助学活动,为符合条件的困难学子提供慈善资助,完成他们的求学之梦。

一、活动时间安排:

宣传阶段:7月5日7月15日;

报名阶段:7月157月25日;

筛查审核阶段:7月26日8月5日;

公益活动:8月5日—8月9日,20小时;

救助金发放时间:8月15日上午10:00在郑州日产举行救助仪式,发放救助金。

二、救助标准及条件:

一)救助标准:5000元/人

(二)救助条件:1、2013年被大专以上(含大专)录取的新生;2、以下条件符合其中一项:户籍为郑州市的低保家庭者;直系亲属(父母、兄弟姐妹)中患重大疾病(癌症、白血病、尿毒症,再生障碍性贫血)者;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贫困者;3、品学兼优,热心社会公益活动。

三、报名、审核及救助方法:

(一)、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新生,持本人申请、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户口本或户籍证明、低保证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2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到各县(市)、区慈善总会填表报名。各县(市)、区慈善总会对报名的贫困大学生必须进行家访,提供家庭困难情况照片及材料。通过审核的,县(市)、区慈善总会每人发放救助金1000元并盖章后将材料汇总,于7月26日报郑州慈善总会。汇总表需同时报电子版。

(二)、凡经过民政、教育、工会、希望工程等部门或其它基金会救助过的学生,本会将不予重复救助。

(三)、为使社会各界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的慈善之心惠及贫困大学生,并使他们通过亲身参与社会实践工作得到锻炼,真正履行感恩社会、回报社会的责任,申请救助的贫困大学生必须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填写《“牵手工程”阳光助学——大学生志愿者公益活动评定表》。该公益活动由郑州慈善总会委托各县(市)、区慈善总会负责实施。

(四)、公益活动结束后,由郑州慈善总会和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共同筛选、审核、认定,确定救助对象。

(五)、受助学生每学年应向郑州慈善总会、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反馈学习、思想情况,对品学兼优、家庭仍有特殊困难的学生将连续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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