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机构晒账不及时将被取缔

2011-11-01

 “自己捐的钱用在了哪方面?”“慈善组织的善款是不是用到了该用的地方?”从本月起,不论是募捐者或是普通市民、组织,都可以随时向有关慈善组织、基金会等查询,而对方也要接受查询并及时回复相关信息。河南省民政厅在新出台的《河南省慈善捐助信息公开办法》中,还立下“严规”:慈善组织每年至少要“晒”一次捐助信息,否则将被取缔。

    昨日,东方今报记者还独家对话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调研员李经宇,了解办法出台的前前后后。

 

 

    □东方今报首席记者

    夏友胜

    实习生 付雨涵

 

    【慈善机构信息公开度差别大】

 

    慈善“晒账”,虽然民众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但许多公益慈善组织对此却比较“吝啬”,经常“犹抱琵琶半遮面”,透明指数之低可想而知。

    此前,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曾随机选取99家开展慈善活动的社会组织,并通过中国捐助网、人民网、搜狐网对988名公众进行在线调查显示,有54%的受访者表示很关注慈善信息披露,79%和73%的公众希望了解慈善组织的业务活动信息和财务信息。 而九成公众对慈善信息公开满意度偏低。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河南已经成立的7个市级慈善会,92个县级慈善组织,55个公益基金会中,东方今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慈善捐赠信息公开较好的,是省慈善总会、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以及郑州慈善总会、焦作慈善总会等一些市级慈善总会,它们多在自己的官方网站,或报纸上发布公示消息来晒账。

    最“大方”的当数郑州慈善总会,在开展阳光助学活动时,将所有受助者的名单、住址、录取院校,都在当地两家媒体上发布。

    而多数基金会、县级慈善组织,公开“晒账”者少,甚至连“晒账”的平台都没有。这样,捐赠者和市民更是无从查起。

 

    【向捐赠人反馈信息成“必须的”】

 

    10月25日,由河南省民政厅出台的《河南省慈善捐助信息公开办法》,正式向社会公布。看似一个普通文件,却在社会上一石激起千层浪。

    之所以如此“醒目”,是因为它打开了慈善透明的窗口。

    办法规定,凡在河南省内注册成立并开展慈善捐助工作的基金会、公益性社会团体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都要履行慈善捐助信息公开义务。

    哪些捐赠信息得公开?文件中规定慈善机构基本信息,包括机构设置、人员组成、联系方式及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开展募捐的情况;社会捐赠款物接收和管理情况;社会捐赠款物的使用情况;向捐赠人反馈信息的情况都要予以公示。

    信息公开的方式,首次明确:通过公开发行的报纸或河南慈善网发布捐助信息。

    不过,有一点,捐赠人和受助人不愿意公开的相关信息,这个得尊重双方的意愿,可以不予公开。除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都可以向慈善类社会组织查询有关慈善捐助信息,该组织应接受查询,并及时给予答复。

 

    【不晒账的基金会将被取缔】

 

    慈善组织、基金会要是不“晒账”,也有部门管了。

    我省规定,民政部门将负责捐助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

    对于不公开捐助信息或捐助信息公开不及时、不真实的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公益性社团,年检将不予合格评定,情节严重的,将予以取缔。

    此外,还有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内部监督、业务主管部门监督等各类监督,这样就能最大限度地保障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捐助信息,并提高慈善工作的透明度。

    “这些公益机构和组织,每年至少公示一次慈善捐助信息。如果没有类似记载,年检时不能通过。”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捐赠者想了解个人捐赠钱物的使用情况,他们也得及时提供信息,否则,可到当地民政部门投诉。

 

    【河南慈善网为指定“晒账”平台】

 

    “这个办法出台得好,早就该给那些遮遮掩掩的慈善组织和基金会点脸色看看了!”网友们对办法的出台连连叫好,有网友说,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真正做到善款善用了,有啥不敢公开的?

    就在网友和市民叫好的同时,一家不愿具名的基金会工作人员说:“不是不想公开捐赠信息,我们也有自己的难处。”

    他解释说,登报纸发布捐赠信息,肯定会牵涉到版面费用的问题,这些钱从哪儿出?还有,基金会本来人手就紧张,捐赠款物的接收、使用情况公开的话,必定提前统计核算好,特别是在救灾时,人手更是不够用。

    据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调查,我国慈善组织信息披露渠道 ,采用网络和纸质媒体披露信息的比例均在60%以上。而近六成受访者表示,经常通过网络了解慈善信息。

    这次,省民政厅把河南慈善网,作为指定的捐赠信息公开的网络平台。河南慈善网是河南省慈善总会的官网,据称并不涉及收费的事。看来,费用问题不能成为不“晒账”的借口。

 

    ■ 对话李经宇

 

    慈善还是幼苗

    提倡多呵护

    昨日,东方今报记者独家对话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调研员李经宇。

    记者:我省缘何选择在这个时候发布《河南省慈善捐助信息公开办法》?

    李经宇:之前,民政部也出台相关的捐赠信息公开办法,我们这次根据我省的实际,出台了这个办法,是具体的细化。在现在的慈善环境下,很有必要。

    记者:主要目的有哪些?

    李经宇:加强慈善组织的监管,我们尽可能地做力所能及的工作。出台这个办法,是想规范慈善捐助信息公开工作,维护捐赠人和受赠人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捐助信息,当然也提高慈善工作的透明度。

    记者:在您看来,该怎样对待现在的慈善事业?

    李经宇:慈善,在国内还是个幼苗,应当正视它的不足,应该多呵护,助其成长。

    而在国外,慈善组织的发展有上百年甚至几百年的历史,发展相对成熟。因此,我们要多规范慈善组织的行为,帮助它获得老百姓的信任,助其健康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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