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收到1500万元捐赠物资而为其开具发票”有关情况的声明
最近,有关媒体在报道中称:“中华慈善总会未收到1500万元捐赠物资而为其开具减免税发票”,中华慈善总会对此高度重视,及时约见涉事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查核实。
我们的态度是:欢迎媒体和各界监督。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对待此事。属于本会自身工作中存在的缺失和不足,认真整改,决不护短;属于捐赠方的问题,本会恪尽监管职责,直至捐赠行为全部兑现,并向公众作出交待。
经查:2009年,本会应“中国青少年创意大赛”组委会(以下简称“大赛”)主办方之一的中国教育学会之邀,考虑到这是一项具有积极意义的公益活动,本会同意作为支持单位。但从未参与过举办“大赛”的任何活动。
应主办单位要求,仅以“大赛”支持单位的身份出现,接受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向主办方捐赠“大赛”物资,并依据捐赠方的认捐书、价格证明、捐赠清单和“大赛”承办方给本会出具的已接受到的捐赠物资收据,按照规定向捐赠方开出了减免税发票。因捐赠物资均由“大赛”主办方负责向受赠方实施,本会在监管环节上有一定的缺失和不足,我们将从制度上和责任上加以改进和强化,使之更为科学、规范和完善。
现在的问题是,对捐赠物资由谁承担向受赠单位落实?怎样按计划落实捐赠方与“大赛”主办方委托的“大赛”承办方中国版权协会教育委员会之间发生了矛盾和分歧,双方各执一词。这些问题应由主办单位解决。
8月4日下午,本会专就捐赠兑现问题,约见争执双方的代表,郑重重申:
一、为维护国家税务政策,既然捐赠方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出具了认捐书并接收了本会开出的捐赠发票,如果毁约不能履行捐赠承诺,应立即退回发票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如果捐赠方不违承诺,无论与主办方有何分歧和意见,都必须尽速履行和兑现捐赠之责,按捐赠计划尽快实施。本会将实行全程监管,并适时向社会公布捐赠执行结果。
三、鉴于主办方有关部门提供的信息不实,有失信誉,本会决定:不再作为“大赛”的支持单位。
特此声明!
201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