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郑州慈善助医基金
河南省儿童医院医疗救助慈善基金
一、救助对象
(一)医疗救助;
在河南省儿童医院就诊的患有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且需要手术治疗的贫困儿童、贫困血液病儿童、贫困遗传代谢性疾病儿童、贫困肿瘤手术儿童、贫困脑瘫儿童。
(二)其他公益慈善类项目;
1.用于河南省儿童医院医护人员志愿者的培训、外出义诊、医疗常识宣讲等慈善公益活动;
2.用于经河南省儿童医院院办公会议决定同意救助的特殊群体。
3.符合我国《慈善法》规定的其他慈善公益类活动。
二、救助标准
(一)医疗救助;
1、凡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儿童先心病患者可给予全部医疗费用10%减免救助。
2、凡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血液病患者、贫困遗传代谢性疾病患者、贫困肿瘤手术患者、每年接受不少于3个月的康复训练的贫困脑瘫住院患者,其治疗所需费用在医保、新农合、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等途径报销之后的治疗费用,给予最高限额5000元救助。
(二)其他公益慈善类项目
其他公益慈善类项目,经个人申请,基金办公室审核同意,公益活动各项费用,由“河南省儿童医院医疗救助慈善基金”进行补偿。
三、申请方式
(一)由基金承办单位向郑州慈善总会提出书面申请及贫困患者个人申请材料;
(二)贫困患者个人申请材料提交(如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困难证明、诊断证明、医药清单等)。
咨询电话:0371-85515759
“郑骨·爱您入骨”慈善基金
一、救助对象
(一)参加郑州市骨科医院疾病筛查、免费体检、健康教育等社会公益活动的困难家庭人员(凭从业资格证、身份证);
(二)郑州市低保和低收入对象(凭民政部门颁发证件);
(三)郑州市残疾人及优抚对象(凭残疾证、优抚证);
(四)经郑州市骨科医院爱心救助委员会审核,报请的郑州市骨科医院因病、因灾、突发事件等情况导致家庭困难的在职人员(报请报告);
(五)河南省内贫困家庭在我院就诊的患者。(病种包括:股骨头缺血坏死、膝关节骨性关节炎、脊柱侧弯、腰椎间盘突出并椎管狭窄、骨髓炎、骨源性恶性肿瘤、颈椎病(手术)、颈胸腰椎骨折合并截瘫、发育性髋关节脱位、手部复杂先天性畸形(手术)等);
(六)持二级家庭困难证明,经郑州市骨科医院爱心救助委员会审核后认为确实应给予医疗救助的人员。
二、救助标准
救助对象,经个人申请,郑州市骨科医院爱心救助委员会审核同意,给予减免、资助与补偿。
三、申请方式
(一)由基金承办单位向郑州慈善总会提出书面申请及贫困患者个人申请材料;
(二)贫困患者个人申请材料提交(如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困难证明、诊断证明、医药清单等)。
咨询电话:0371-67422315
郑州市中医院“杏林春暖·共筑健康”
医疗救助慈善基金
一、救助对象
在郑州市中医院住院治疗的河南省低保和低收入患者,患有重大疾病的困难群众,残疾人及优抚对象。
二、救助标准
在郑州市中医院住院治疗,其治疗所需费用经社保、新农合、商业保险、大病医保和民政部门等途径报销之后的自费部分,由基金进行救助,救助标准最高5000元/人,每人每年限救助一次。
三、申请方式
患者本人或由监护人陪同,依据自愿原则,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一)申请人户口本、本人及监护人的二代身份证;
(二)属低保或低收入家庭的,需提供低保证、低收入证或一级贫困证明;
(三)属残疾人及优抚对象的,需提供残疾人证或优抚证。
咨询电话:0371-67976593
“郑州市妇幼保健院·妇幼健康”
慈善基金
一、救助对象
(一)用于救助户籍为郑州市并持有有效低保证、低收入证或贫困证明(原件)、失独相关证明(特殊服务证)的家庭进行辅助生殖(仅限试管婴儿)的女性患者;
(二)用于救助户籍为郑州市并持有有效低保证、低收入证或贫困证明(原件)的0-6周岁患有脑损伤综合征(中枢协调障碍)、脑瘫的住院儿童家庭;
(三)用于救助在郑州市妇幼保健院检查户籍为郑州市并持有有效低保证、低收入证或贫困证明原件;河南户籍(居住)开具生活困难证明的0-3岁苯丙酮尿症患儿;
(四)用于救助户籍为郑州市并持有有效低保证、低收入证、贫困一级以上证明原件(含一级)、残疾证、优抚证在郑州市妇幼保健院住院诊疗的其他患者。
二、救助标准
(一)符合救助条件进行试管婴儿的女性患者,住院病人医疗费用经社保、农合、民政等报销之后个人承担费用予以救助,救助最高限额10000元/人,每人每年限救助一次;
(二)符合救助条件的0-6周岁患有脑损伤综合征(中枢协调障碍)、脑瘫的住院患儿医疗费用经社保、农合、民政等报销之后个人承担费用由项目资金予以部分救助,资助最高限额5000元/人,每人每年限救助一次;
(三)符合条件的0-3岁苯丙酮尿症患儿,按照规定检查次数(0-12月每周一次,1-3岁两周1次),资助其全年检查费用;
(四)在郑州市妇幼保健院住院诊疗的患者,其住院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后的个人合规自费部分,给予10%减免;
(五)若同时符合基金用途多项条件,每人每年仅限使用一次本基金救助,不可重复使用。
三、申请方式
(一)由基金承办单位向郑州慈善总会提出书面申请及贫困患者个人申请材料;
(二)贫困患者个人申请材料提交(如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困难证明、诊断证明、医药清单等)。
咨询电话:0371-63883189
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救助慈善基金
一、救助对象
(一)参加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疾病筛查、免费体检、健康教育等社会公益活动的困难家庭人员;
(二)河南省内的低保和低收入对象、残疾人、优抚对象及患有重大疾病困难群众。
二、救助标准
在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治疗所需费用在医保、新农合、商业保险和大病等途径报销之后的治疗费用,由“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救助慈善基金”进行救助,救助比例如下:
(一)个人自费部分在5000元以内的,按实际自费金额救助;
(二)个人自费部分在5000元以上者,依据其实际困难,由院基金管理办公室(设在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研究确定。
三、申请方式
(一)由基金承办单位向郑州慈善总会提出书面申请及贫困患者个人申请材料;
(二)贫困患者个人申请材料提交(如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困难证明、诊断证明、医药清单等)。
咨询电话:0371-56580624
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救助慈善基金
一、救助对象
在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的户籍为河南省低保、低收入对象(凭民政部门颁发证件)或持有二级贫困证明的困难患者。
二、救助标准
救助对象经个人申请,慈善办审核同意,其治疗所需费用在医保、新农合和大病等途径报销之后的治疗费用,依据实际情况确定救助比例和数额。
三、申请方式
(一)由基金承办单位向郑州慈善总会提出书面申请及贫困患者个人申请材料;
(二)贫困患者个人申请材料提交(如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困难证明、诊断证明、医药清单等)。
咨询电话:0371-68993287
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救助慈善基金
一、救助对象
在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住院的河南省范围内低保和低收入或一级贫困证明、残障、优抚、下岗失业人员并患有恶性实体肿瘤疾病的病人。
二、救助标准
凡贫困肿瘤患者,其医疗费经民政、农合、社保等报销之后,按救助标准对个人承担费用按规定金额由慈善项目资金予以50%报销。最高救助5000元,每人每年限救助一次,距上次救助必须满12个月。
三、申请方式
(一)贫困肿瘤患者依据自愿原则向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慈善业务科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②低保证、低收入证、残疾证或贫困一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一份。
咨询电话:0371-66906981
一、救助对象
在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住院的河南省范围内低保和低收入或一级贫困证明、残障、优抚、下岗失业人员并患有恶性实体肿瘤疾病的病人。
二、救助标准
凡贫困肿瘤患者,其医疗费经民政、农合、社保等报销之后,按救助标准对个人承担费用按规定金额由慈善项目资金予以50%报销。最高救助5000元,每人每年限救助一次,距上次救助必须满12个月。
三、申请方式
(一)贫困肿瘤患者依据自愿原则向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慈善业务科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②低保证、低收入证、残疾证或贫困一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一份。
咨询电话:0371-66906981
郑州市中心医院“银杏相伴·健康同行”
慈善基金
一、救助对象
(一)参加郑州市中心医院“出租车司机健康管理活动”、“在郑务工人员免费体检活动”人员;
(二)在郑州市中心医院就诊的郑州市低保和低收入对象,患有重病的困难群众,残疾人及优抚对象;
(三)经郑州市中心医院扶危济困互助委员会报请人员。
二、救助标准
(一)在郑州市中心医院参加“出租车司机健康管理活动”、“在郑务工人员免费体检活动”人员,每人每年一次性减免300元;
(二)在郑州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其治疗所需费用经医保、新农合、大病和民政等途径报销之后的自费部分,救助标准依据实际困难情况及病种确定;
(三)郑州市中心医院扶危济困互助委员会确定的资助人员及资助金额。
三、申请方式
(一)由基金承办单位向郑州慈善总会提出书面申请及贫困患者个人申请材料;
(二)贫困患者个人申请材料提交(如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困难证明、诊断证明、医药清单等)。
咨询电话:0371-67690027
郑州人民医院“郑医·生命之光”
慈善基金
一、救助对象
(一)用于促进贫困或弱势群体疾病筛查、免费体检、健康教育等社会公益活动的组织实施;
(二)在郑州人民医疗集团内医疗机构就诊的郑州市低保和低收入对象,患有重病的困难群众,残疾人、优抚对象,新技术、新业务应用对象;
(三)用于郑州市器官移植中心救治的贫困患者;
(四)经郑州人民医院医疗集团党委审批救助的特殊人员。
二、救助标准
(一)疾病筛查、免费体检、健康教育等社会公益活动,资助标准依照每次活动具体实施方案确定;
(二)在郑州人民医院医疗集团内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其治疗所需费用(不含交通费、陪护费和饮食费等)经医保、新农合、商业保险和大病等途径报销之后的自费部分,救助标准依据实际困难情况确定;
(三)郑州人民医院医疗集团党委审批确定的资助人员及资助金额。
三、申请方式
(一)由基金承办单位向郑州慈善总会提出书面申请及贫困患者个人申请材料;
(二)贫困患者个人申请材料提交(如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住院病历、低保证明、诊断证明、医药清单、结账发票等)。
咨询电话:0371-65390000
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
“肝胆相照·呼吸与共”慈善基金
一、救助对象
(一) 河南省内患有恶性肿瘤的低保和低收入贫困患者;
(二)残疾人及优抚对象。
二、救助标准
经医保、新农合、商业保险和大病等途径报销之后的自费部分,由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肝胆相照·呼吸与共”医疗救助慈善基金进行救助,救助标准依据实际困难情况给予确定。
三、申请方式
(一)由基金承办单位向郑州慈善总会提出书面申请及贫困患者个人申请材料;
(二)贫困患者个人申请材料提交(如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困难证明、诊断证明、医药清单等)。
咨询电话:0371-60331686
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医疗救助慈善基金
一、救助对象
(一)郑州市低保和低收入对象(凭民政部门颁发证件);
(二)郑州市残疾人及优抚对象(凭残疾证、优抚证);
(三)在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治疗的患有重病的困难群众(凭乡(街道)、村(社区)二级证明);
(四)河南省内贫困家庭的心脏病患者。
二、救助标准
经个人申请符合救助条件的,给予以下资助:
(一)在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其治疗所需费用(不含交通费、陪护费和饮食费等)经医保、新农合、民政救助和大病等途径报销之后的自费部分,由“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医疗救助慈善基金”进行救助,对符合条件的患者(患儿)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家庭特别贫困的经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爱心委员会核准给予最高10000元的医疗救助;
(二)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爱心委员会依据政策规定和患者实际困难情况确定的资助人员及资助金额。符合儿童重大疾病(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动脉导管未闭、肺动脉瓣狭窄)的心脏病患儿自费部分给予全额救助。
三、申请方式
(一)由基金承办单位向郑州慈善总会提出书面申请及贫困患者个人申请材料;
(二)贫困患者个人申请材料提交(如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困难证明、诊断证明、医药清单等)。
咨询电话:0371-60609951、0371-60609966
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心灵家苑”
贫困精神病人医疗救助慈善基金
一、救助对象
(一)当年“呵护心灵·一路同行”贫困精神病人救助慈善项目资金用完时,启动该基金救助符合“呵护心灵·一路同行”贫困精神病人救助慈善项目条件的对象;
(二)郑州市18岁以下患精神障碍的青少年(以身份证信息和住院日期核定);
(三)经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审核,报请的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因病、因灾及意外等情况导致家庭困难的在职人员;
(四)经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审核,需予以救助的特殊病例及情况。
二、救助标准
(一)符合救助对象中1、2条件的,住院超过30天,其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医保、民政、残联等救助报销之外,个人承担费用由基金予以部分救助,低保、低收入患者救助上限为5000元,困难患者救助上限为3000元。每人每年救助一次。
(二)符合救助对象中3、4条件的,以医院文件为依据。
三、申请方式
(一)由基金承办单位向郑州慈善总会提出书面申请及贫困患者个人申请材料;
(二)患者个人申请材料提交(患者身份证、一寸近照、入院证、诊断证明、住院费用发票、总清单)。
咨询电话:0371-68955979
郑州市第九人民医院·夕阳红医疗
救助慈善基金
一、救助对象
在郑州市第九人民医院就诊的患有重症脑血管疾病后遗症需要康复治疗的贫困患者。
二、救助标准
经医保、新农合、商业保险和大病等途径报销之后的治疗费用,个人自费部分进行补助,补助比例和数额依次如下:凡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患者可给予自费医疗费用部分减免救助,最高减免金额2000元。
三、申请方式
(一)由基金承办单位向郑州慈善总会提出书面申请及贫困患者个人申请材料;
(二)贫困患者个人申请材料提交(如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困难证明、诊断证明、医疗清单等)。
咨询电话:0371-58678828
祝福儿童血液病康复基金
一、救助对象
在河南省肿瘤医院住院治疗的、具有本省户籍的18周岁以下贫困家庭(低保、低收入以及因突发事件造成的特殊贫困家庭)儿童,包括: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以及淋巴瘤等。
二、救助标准
在医保、新农合、商业保险和大病救助等途径报销之后的自费治疗费用,由“祝福儿童血液病康复基金”进行补助:
(一)血液病或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需行骨髓移植者,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需行ATG(免疫治疗者),特殊类型淋巴瘤(伯基特及T淋巴母细胞性):个人自付等于或大于5万元的,最高资助5万元;
(二)再生障碍性贫血不需行ATG(免疫治疗者):个人自付等于或大于2万元的,最高资助2万元。
三、申请方式
(一)由基金承办单位向郑州慈善总会提出书面申请及贫困患者个人申请材料;
(二)贫困患者个人申请材料提交(如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困难证明、诊断证明、医药清单等)。
咨询电话:0371-65587810
郑州市第一按摩医院第二起跑线慈善基金
一、救助对象
(一)患有小儿脑病及相关疾病的贫困家庭的0-14周岁儿童;
(二)60周岁以上患有各类慢性病需要康复治疗的老人。
二、救助标准
符合条件的患者医疗费用经社保(新农合)等报销之后,个人实际负担部分由基金予以救助,儿童每位最高补助10000元。老人每位最高补贴限额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三、申请方式
(一)由基金承办单位向郑州慈善总会提出书面申请及患者个人申请材料;
(二)患者个人申请材料提交(如申请表、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诊断证明、贫困儿童家庭的困难证明或低保证或低收入证明、医疗费用清单等)。
河南省医药科学研究院附属医院
医疗救助慈善基金
一、救助对象
在河南省医药科学研究院附属医院就诊的郑州市低保和低收入对象,患有重病的困难群众,残疾人及优抚对象。
二、救助标准
在河南省医药科学研究院附属医院住院治疗,其住院治疗所需总费用减去起付线以及医保中心的统筹支付部分,其剩余部分由河南省医药科学研究院附属医院医疗救助慈善基金进行救助。
三、申请方式
(一)由基金承办单位向郑州慈善总会提出书面申请及贫困患者个人申请材料;
(二)贫困患者个人申请材料提交(如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困难证明、诊断证明、医药清单等)。
一、救助对象
在河南省医药科学研究院附属医院就诊的郑州市低保和低收入对象,患有重病的困难群众,残疾人及优抚对象。
二、救助标准
在河南省医药科学研究院附属医院住院治疗,其住院治疗所需总费用减去起付线以及医保中心的统筹支付部分,其剩余部分由河南省医药科学研究院附属医院医疗救助慈善基金进行救助。
三、申请方式
(一)由基金承办单位向郑州慈善总会提出书面申请及贫困患者个人申请材料;
(二)贫困患者个人申请材料提交(如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困难证明、诊断证明、医药清单等)。
郑州陇海医院爱康医疗救助慈善基金
一、救助对象
(一)用于救助户籍为河南省内并持有有效低保证、低收入证或一级贫困证明(原件)家庭中的患有恶性肿瘤(实体瘤与非实体瘤)、血液疾病、股骨头坏死、严重尿失禁、Ⅱ型糖尿病、冠心病、急性心肌梗塞、心力衰竭、心脏介入、上消化道出血、重症肺炎和肺部感染、食管裂孔疝修补术、腰椎间盘突出及双膝关节退行性病变手术患者、急性脑血管疾病(急性脑梗死、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等)、糖尿病足及重度糖尿病并发症合并症、胃食管反流病、周围血管疾病、肝癌肝硬化重症、老年痴呆症、帕金森、瘫痪、神经及运动系统功能障碍等重大疾病,以及患生殖系统疾病(不孕不育症)1年以上患者;
(二)郑州市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获得者、65岁以上老党员(凭相关证件)。
二、救助标准
在医保、新农合、商业保险和大病补偿等途径报销之后,由“爱康医疗救助慈善基金”进行30%—100%医疗慈善救助;救助最高限额1万元/人,每人每年限救助一次。救助标准依据实际困难情况确定。
三、申请方式
(一)由基金承办单位向郑州慈善总会提出书面申请及贫困患者个人申请材料;
(二)贫困患者个人申请材料提交(如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困难证明、诊断证明、医药清单等)。
咨询电话:0371-55159898
郑州新视界眼科医院医疗救助慈善基金
一、救助对象
河南省各类贫困眼病患者(以白内障为主)。
二、救助标准
在医保、新农合、商业保险和大病等途径报销之后的治疗费用,由“郑州新视界眼科医院医疗救助慈善基金”进行适当补助,补助标准和数额依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申请方式
(一)由基金承办单位向郑州慈善总会提出书面申请及贫困患者个人申请材料;
(二)贫困患者个人申请材料提交(如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困难证明、诊断证明、医药清单等)。
咨询电话:0371-55551616
郑州华厦视光眼科医疗救助慈善基金
一、救助对象
在郑州华厦视光眼科医院就诊的河南省内各类贫困眼病患者。
二、救助标准
根据救助条件,符合要求的贫困患者,其治疗所需费用在医保、新农合、商业保险和大病等途径报销之后的自费治疗费用,由“郑州华厦视光眼科医院医疗救助慈善基金”进行适当救助。
三、申请方式
(一)由基金承办单位向郑州慈善总会提交书面申请及贫困患者个人申请材料;
(二)贫困患者个人申请材料提交(如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困难证明、诊断证明、医药清单等)。
咨询电话:0371-86226766
郑州华厦眼科医院
“精准扶贫 健康中原"慈善基金
一、救助对象
对郑州辖区内省市级贫困村,以慈善救助、志愿者活动、医疗援助等形式将多元化、专业化的优质医疗资源引入到贫困地区。
二、救助标准
向基金承办单位提出申请,根据需要救助的贫困眼病患者实际情况进行不同额度的慈善帮扶。
三、申请方式
(一)由基金承办单位向郑州慈善总会提交书面申请及开展公益活动相关材料;
(二)困难人员个人申请材料提交(如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困难证明、诊断证明等)。
咨询电话:0371-60100601
“郑煤阳光爱心”慈善基金
一、救助对象
(一)参加郑煤集团总医院新郑医院“出租车、公交车司机免费体检活动”、“在郑务工人员免费体检活动”的人员;
(二)在郑煤集团总医院新郑医院就诊的郑州地区内低保和低收入对象,患有重病的困难群众,残疾人及优抚对象;
(三)经郑煤集团总医院新郑医院慈善基金管理办公室报请的贫困人员。
二、救助标准
(一)参加“出租车、公交车司机免费体检活动”、“在郑务工人员免费体检活动”人员,每人每年一次性减免200元。
(二)在郑煤集团总医院新郑医院住院治疗,其治疗所需费用经医保、新农合、商业保险和大病等途径报销之后的自费部分,救助比例和金额依据实际困难情况确定。
(三)郑煤集团总医院新郑医院慈善基金管理办公室确定资助的贫困人员。
四、申请方式
(一)参加出租车、公交车司机免费体检活动的需提供出租车、公交车从业资格证、身份证复印件、申请免费体检单。
(二)参加在郑务工人员免费体检活动的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免费体检表及户口所在县或乡镇或村(社区)一级困难证明。
(三)患者由监护人陪同,携带以下资料:
①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和二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②属低保或低收入家庭的,需提供低保证或低收入家庭证明。
③属因病致贫的,应提供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医疗费收据,户口所在县或乡镇或村(社区)一级困难证明。
④属残疾人士需提供残疾证。
咨询电话:13938259393
郑州长江中医院送子公益基金
一、救助对象
在郑州长江中医院治疗的河南省范围内低保和低收入或一级贫困证明的贫困患者。
二、救助标准
(一)贫困生育困难家庭:根据治疗情况,按实际医疗费用按比例进行现金援助,(检查费、手术费援助20%,治疗费援助8%)援助金额为1000-5000元;
(二)特困生育困难家庭、疑难病例可申请手术费全免治疗。
四、申请方式
(一)由基金承办单位向郑州慈善总会提出书面申请及贫困患者申请材料。
(二)贫困患者个人申请材料提交(如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困难证明、诊断证明、医药清单等)。
咨询电话:0371-89963009
“郑州市银屑病研究所”医疗救助慈善基金
一、救助对象
凡是在郑州金水健康中医门诊部治疗银屑病的,河南省低保户、患有重大疾病的困难群众、残疾人及贫困患者和优抚对象。
二、救助标准
(一)经医保、新农合、民政救助和大病等途径报销之后的自费部分进行救助,对符合条件的患者给予每人每年1000-15000元的医疗救助;
(二)郑州市银屑病研究所抗癣基金委员会依据政策和患者实际困难情况确定资助人员及资助金额。
三、申请方式
(一)由基金承办单位向郑州慈善总会提出书面申请及贫困患者个人申请材料;
(二)贫困患者个人申请材料提交(如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困难证明、诊断证明、医药清单等)。
咨询电话:0371-55009888
“郑州二七爱馨医院”慈善基金
一、救助对象
(一)60岁以上老人、教师、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部分体检项目及疾病筛查;
(二)经郑州二七爱馨医院审核,需予以救助的特殊病例及情况。
二、救助标准
具体救助金额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救助标准。
三、申请方式
(一)由基金承办单位向郑州慈善总会提出书面申请及贫困患者个人申请材料;
(二)患者个人申请材料提交(患者身份证复印件、一寸近照、入院证、诊断证明、住院费用发票、总清单等)。
咨询电话:0371-68296799
“大豫女性健康”慈善基金
一、救助对象
参加郑州新世纪女子医院“大豫女性健康慈善基金公益筛查活动”的河南女性;在郑州新世纪女子医院就诊的河南省内低保和低收入对象、患有重病的困难群众、残疾人及优抚对象。
二、救助标准
(一)在郑州新世纪女子医院“大豫女性健康慈善基金公益筛查活动”的河南女性,每人一次性减免全额筛查费用;
(二)经医保、新农合、商业保险和大病等途径报销之后的自费部分,由“大豫女性健康”慈善基金进行30%—50%的医疗费援助,援助标准依据实际困难情况确定。慈善援助范围:子宫肌瘤、畸胎瘤、盆腔肿块、卵巢囊肿、不孕症、石女等妇科重大疾病。
三、申请方式
(一)由基金承办单位向郑州慈善总会提出书面申请及贫困患者申请材料;
(二)贫困患者个人申请材料提交(如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困难证明、诊断证明、医药清单等)。
咨询电话:0371-67353333
“信仁爱心”慈善基金
一、救助对象
(一)参加郑州新区信仁医院“出租车、公交车司机免费体检活动”、“在郑务工人员免费体检活动”的人员;
(二)在郑州新区信仁医院就诊的郑州地区内低保和低收入对象,患有重病的困难群众,残疾人及优抚对象;
(三)经郑州新区信仁医院慈善基金管理办公室报请的贫困人员。
二、救助标准
救助对象,经个人申请,慈善基金管理办公室审核同意,给予以下减免、资助与补偿。
(一)参加“出租车、公交车司机免费体检活动”、“在郑务工人员免费体检活动”人员,每人每年一次性减免200元。
(二)在郑州新区信仁医院住院治疗,其治疗所需费用经医保、新农合、商业保险和大病等途径报销之后的自费部分,救助比例和金额依据实际困难情况确定。
(三)郑州新区信仁医院慈善基金管理办公室确定资助的贫困人员。
三、申请方式
(一)由基金承办单位向郑州慈善总会提交书面申请及贫困患者个人申请材料。
(二)贫困患者个人申请材料提交
1.参加出租车、公交车司机免费体检活动的需提供出租车、公交车从业资格证、身份证复印件、申请免费体检单。
2.参加在郑务工人员免费体检活动的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免费体检表及户口所在县或乡镇或村(社区)一级困难证明。
3.患者由监护人陪同,携带以下资料:①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和二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②属低保或低收入家庭的,需提供低保证或低收入家庭证明。③属因病致贫的,应提供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医疗费收据,户口所在县或乡镇或村(社区)一级困难证明。
咨询电话:13526835088